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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约车细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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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合肥网约车细则正式实施,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肥版网约车细则元旦起实施

关于网约车:

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在市区注册登记,车辆标准应当略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市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平台从事经营,不得交由承包驾驶员或车辆所有人之外的人员经营。

关于网约车司机: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市区居住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证件的有效期为6年。

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合肥地铁乘客守则实施

从元旦起《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都要开始实施了,今后乘客如果在乘车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将会受到处罚。在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乘坐地铁时,不能吃东西。另外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躺卧、多占及踩踏座位、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者播放音乐干扰他人等不雅行为也是不允许的。最高可处200元罚款。

除了乘客,对于一些商家企业来说,今后也要自觉维护地铁形象。因为,根据新规,在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物品、散发宣传品、擅自摆摊设点或者从事其他销售活动是被禁止的。

合肥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合肥等12个城市将先行试点,试点期限为二年。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

相关链接

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相比于10月份的征求意见稿,车辆标准有明显下降,燃油车排量达到1.6L或者1.4T以上(包含1.4T)、轴距2650mm(包含)以上就符合标准。同时,拼车、顺风车被定义为“公益性互助行为”,只有私家车才有资格进入该领域。实施细则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而合肥实施新政将不设过渡期,近日合肥市运管处将公布网约车司机、车辆的登记办理程序。

[要求]

车辆标准还是“下”来了

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车辆标准被规定为“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而细则定稿中将标准下调:车型标准略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其他规定并无太大变化,比如车辆必须是在市区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营许可期限不超过8年,与该车辆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最长使用年限相一致。

驾驶员不设定户籍限制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的条件与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本市户籍和获得市区居住证的市民均符合条件。其他条件为:取得驾照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记录;年龄不超过60周岁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细则规定,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其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车辆所有人为法人的,承包经营的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不得转包。

[实施]

实施细则将不设过渡期

根据规定,细则将在明年元旦起开始实施。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表示,合肥将不存在像北京那样的过渡期,但是三项行政许可从申请到办理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大家也不必过于紧张,在开始一窝蜂进行申请,反而会降低效率。近期,合肥市运管处会陆续发布行政许可的办理程序。目前,还没有相关司机和车辆进行登记。陈剑波表示,以合肥市运管处掌握的数据来看,目前合肥有30万辆左右在各大约车平台上注册的车辆。但是其中每天接单超过8~12单的,也就是活跃用户只有10%左右。细则实施后,绝大多数车辆也许会放弃注册。此外,在那一成的活跃用户中,又有很大数量车辆不符合细则的配置要求。虽然具体数量无法精确,但大部分车辆退出市场是必然结果。

[市场]

车辆标准下调影响市场

相关人士分析,各地关于车辆标准的下调显然对市场以及社会反应的反弹性调整,更有利于分享出行模式的发展,滴滴、易到显然可以“松一口气”。而神州专车的“自有车辆、雇佣司机”的模式将继续走高端化路线,承担的竞争压力会很大。不过,目前神州优车也在推出私家车加盟的模式,可见未来的网约车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滴滴愿与政府合作探索

车辆标准的下降让滴滴出行方面释放出更为积极的态度。该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标准的降低使得更多低排量车辆符合规定,在更加环保的同时可以继续供出行服务,是符合分享经济的发展理念的。

滴滴出行表示,将致力于与各级城市政府合作,探索“互联网+交通”新模式,依托智能交通云平台和数据共享挖掘,促进城市智慧交通的建设发展。对于合肥的细则,神州专车相关负责人表示,神州专车的车型车辆完全满足管理办法对车辆的要求方向,细则调整不会构成太多实质影响。“我们也会主动与各地各级管理部门做好对接,满足平台、车辆和司机资质等各方面的要求。”易到平台也表示,新政发布后,易到会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资质申请。

[答疑]

安装GPS无强制性标准

在昨日发布会现场,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包括车辆GPS安装、平台监管以及细则修改细节等。

《实施意见》删除“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履行承运人责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测评不合格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的内容,是否会让监督力度下降?

陈剑波:征求意见稿中该项规定缺乏上位法的法律依据,但是删除此条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细则规定了诸多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车辆标准比意见稿微调的原因?

陈剑波:考虑到合肥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车辆档次原则上依然是高于普通出租车。

法规中规定网约车必须安装GPS等设备,后期会不会统一标准或收费?

陈剑波:导航定位系统的安装由网约车自行完成,运管部门不做强制性标准。

遇到车辆违规经营,如何举报?

陈剑波:可以向平台或运管处两种途径举报。网约车是否可以同时开顺风车?陈剑波:顺风车定位不是经营性的,两者定位有本质不同,经营性车辆不在私人小客车合乘范围内。

[提醒]

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

与此同时,《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也正式出台,元旦起同步施行,其中对拼车、顺风车的操作规范有了明确规定。细则明确,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拼车等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否则将视为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