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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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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对称的主权与治权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主权

主权的概念和理论滥觞于16世纪,是在西欧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民族国家开始形成,政治权力开始集中和得到加强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国的古典法学家J·博丹首创系统的主权理论,他认为主权是一国享有的统一、持久、不容分割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权力。我们知道,国家形式由主权的归属所决定,政府的形式则由其派生的权力所确认,主权是超乎国家法律之上的,而政府权力则是由法律所赋予的,因此,J·博丹所阐述的主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政府的具体权力,在本质上它是抽象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指出,主权是“一个国家所拥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指出,主权是“构成最高仲裁者属性的权力或权威,这种仲裁者对作出决策以及解决政治体系内的争端具有某种程度的最终权力,能够进行这种决策意味着对外部力量的独立性和对于内部团体享有最高权威或支配权。”从主权的这两种权威定义可看出,主权作为“最高或最终权力”,它所强调的最高性或终极性,从而具有与一切具体的政府权力相区别的特点。治权是“指政府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而主权是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由于国家归属是主权所决定,所以主权决定治权,治权是主权的派生权力,J·博丹将主权分为立法权、宣战权、媾和与谛约的权力等八种。《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指出主权内容包括:领域完整、政治独立、经济自主等。这些主权内容分别派生出相应的治理国家和政府的具体权力,有什么样的主权就有什么样的治权,治权在性质上从属于主权,主权赋予了政府在国内行使权力的合法性,这与“国家一切权力都是主权的下属权力,主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一逻辑相吻合。所以,主权与治权在质上是对称、对应的。

但是主权与治权在质上的对称并不能说明主权与治权在量上也是对称的。因为主权从来没有一个量的问题,一个民族国家只能由一个最高权威来体现其主权,这种最高权威一般来说是由民族国家作为代表的,如果介入另一个最高权威,那就意味着主权的丧失。所以,一国的主权是不能分享的,从主体的性质上分析,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主权具有统一的抽象性,是不可分的,亦即主权无法作出分割,因此很难认为它有一个量的问题。治权则是具体的统治和管理权力,它是由不同的组成部分构成的,政府的管理往往要通过分权的形式,由不同的权力结构来实现。也就是说治权是可分的,有一个量的问题,主权与治权在质上对称恰恰决定了它们在量上的不对称,同时任何治权的分割,即发生量变,都必须由派生出它的主权的“允许”也即服从主权的最高权威性,所以治权的量的变化仍是主权的表现。正如汉斯·摩根索所指出的:“主权不是摆脱法律限制的自由权。国家限制自己行动自由的法律义务的数量本身不影响它的主权。……影响主权的不是法律限制的数量,而是它的性质。一个国家可以接受不论多少法律限制而仍不失为独立自主,只要这些法律不影响作为立法和执法的最高权威的性质。但是只要有一项影响到这种权威的法律规定,它本身就足以破坏这个国家的主权。”①可见,治权在数量上的增减变化并不导致主权增强或弱化的结论,总之主权和治权是非对称的。

二、全球化冲击主权的理论透析

作为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它是世界经济国际化的高级形式,全球化不意味着国界的消除。经济全球化反映了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的加强和相互联系紧密、相互影响加深的客观现实,在此基础上一股挑战否定主权的思潮应运而生。从时间序列看,本世纪对主权的理论的否定和冲击有四次。(1)本世纪初——一战前。M·阿库斯特曾说过:“自1914年以后出现了相反的潮流。两个世界的国际法学家抛弃了有关主权和国家固有权利的旧教条。”同时宣称:“主权在民”和“民族主权”已成为过时的口号了。(2)一战后否定主权理论主要观点有:狄骥的主权国家是战争的根源说。该学说不仅强调“国家不是一种权力,主权只是凭空臆想的虚构”,而且认为一战爆发的根本原因是主权国家观念。(3)二战后,否认主权的理论更是日益增多。霍沃德·斯特科认为“陈腐的主权国家就显出——无非是世界循环系统中妨碍血液流通的一个残存的疙瘩罢了”。劳特派特在《奥本海国际法》中指出:“国际法的进步,国际和平的维护,以及随之而来的独立民族国家的维护,从长远来看,是以各国交出一部分主权为条件的,这样才能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国际立法,并在必然无限范围内实现具有强制管辖的国际法庭所确定的法治”。②(4)冷战后,汹涌而来的全球化理论对主权理论形成新的挑战,其主要论点为:全球化正在消除现代国家的基本结构,并危及了现代民族国家的能力、形式、独立、权威或合法性。许多西方学者对我们所处时代多少都有这样的看法:自封建时代结束以后在世界政治中占支配地位达四个世纪的领土国家的作用随着多国公司、跨国社会运动和国际组织等无领土行为的出现而减弱。每一阶段的否定主权理论和观点,都有其时代背景和特征,就其理论的具体的实证分析,不难看出其主张的实质,否认主权理论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1)为资本主义的资本扩张提供理论依据。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已形成一个日趋完整的体系,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政治结构,因而迫切需要把弱小民族和落后国家强行纳入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再提“民族主权”,不仅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相背,而且也构成了资本的世界性扩张的藩篱。(2)为帝国主义发动战争开脱责任。鉴于本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给全球带来的灾难和严重后果,一些西方学者主张取消“主权国家”,建立“世界政府”,把战争归源于主权,显然是皮相之见,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发动战争推卸责任。(3)挑战和否定主权的思潮带有明显“西方中心论”色彩。从一个特定的视角,经济全球化可以说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的霸权扩张在世界经济领域内的一种反射,也即全球化过程是从西方启动的并且长期以西方模式为主导。从而形成以西方为中心的新世界经济政治体系。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市场经济有其内在固有的脆弱性,东亚金融危机的持续及目前俄罗斯、巴西金融危机的发生,皆显示出市场经济的脆弱性。因而西方模式不具有普世性和普适性。(4)挑战和否定主权的实质是挑战和否定发展中国家的主权。这表明西方国家的“双重主权标准”。在所有所谓挑战和否定主权的理论和观念中,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这些理论均来自西方,且否定的不是其本国的主权,而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罗马俱乐部在其《第一次全球革命》的报告中指出:“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正在受到挑战,不仅是导因于区域经济同盟的发展,而且还因于许多小国对于由领土外事务引起的内政问题失去了控制的能力,……国家主权衰退对许多国家来说,反而有利其迎接全球的体制,新体制中民族国家的角色显然愈来愈不重要。”③换言之,发展中国家由于综合国力孱弱,主权行使主体的角色应该摒弃,因而应听命于“新体制”的安排。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理查德·N·加德纳教授说得更露骨:在国际合作中,锲而不舍地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上“一点点地侵蚀”国家主权,最终建立起“世界秩序大厦”。④综上可看出,无论是所谓“新体制”,还是“世界大厦”归根到底还是由西方大国为主体组成的,目的是形成西方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其用意昭然若揭。因此,否定主权的理论根本不成立。

三、当代发展中国家在主权问题上的理性抉择

全球化是客观的必然发展趋势,可以说,不论人们主观上愿意或不愿意,它都必然要到来,既无可反对,也无可回避。正如我国一学者指出的“全球化是已经开始的过程,是已经出现的大趋势,任何看不到这个大趋势的研究都是盲目的,任何违反这个大趋势的决策都是错误的。”⑥发展中国家必须面对经济全球化,研究全球化,积极参与和利用全球化为本国国家利益服务,但由于各国国情的差异,从而各国制定和加入经济全球化战略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也没有一张统一的时间次序表,各国必须权衡利弊,用一种战略的发展眼光面对全球化,为本民族、本国的最大利益、长远利益服务,这应当是各国制定经济发展政策的一个最根本的出发点和原则。全球化不会自动导致帕累托最优或帕累托改善。由于各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不同,全球化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称的,全球化无法绕开经济学上的成本——收益这一古典命题。同时,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提供促进各国经济发展、为各国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各国的民族经济带来负面的影响,从上面的分析中可知,尽管国家主权的本质没变,但却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相互依赖的世界经济全球化时代坚持国家主权还有必要吗?怎样坚持国家主权?如何协调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矛盾和冲突?

1、经济全球化时代坚持国家主权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理论层面上看我们知道,主权是一国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权力,是一个国家的固有属性,主权是一个民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安身立命之本。在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仍然是进行国际活动的主体单位,代表国家的最高利益。纵观世界,民族依然、国家犹存,只要存在民族国家,主权就不会消失,任何一国哪怕最弱小的国家也不会放弃自己对主权的坚持,主权消亡论日益显示出其神话的性质。主权原则是当代任何国家都必须遵循的一个基

本原则。从实践层面来看,发展中国家必须坚持国家主权的原则。当代国际社会,依然是主权国家共存的社会,主权原则仍是当今国际社会国家活动最基本的`原则。全球化只是提供了促进发展的巨大可能性,但要把可能性变成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经济全球化是一种趋势,而不是目标。全球化应为国家利益服务,对于这一点,我们均深信不疑,而且国家利益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家的主权若丧失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也将无从谈起。在全球化浪潮中,一国的出发点应为本国的利益及具体国情来考虑全球化问题,全球化只是外部条件,同时遵循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原则,这是任何一国参与全球化所遵守的圭臬。如果代价或成本大于收益,那么,一国完全不必加入全球化进程,加入全球化应是一国自主的、自愿的选择,选择权在于各主权国家,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里暗含一个潜在条件:全球化是以国家主权为前提,一国必须拥有主权,才能获得参与国际事务的资格,也就说国家主权为一国进行选择参加全球化抑或退出全球化选择成为可能,所以,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以主权为代价取得全球化入场券。

2、相互依赖的经济全球化的客观现实提出对国家治权进行有限自主限制的要求。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时代背景下,人们深深懂得坚持国家主权的重要性与意义,但我们应冷静地面对全球化的客观现实,避免走两个极端:(1)一味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追求什么“世界大同”或“全球利益”时,忽略了对国家主权的坚持,其结果很可能导致经济主权、国家主权的丧失与削弱,从而成为新殖民地。(2)一味地强调坚持国家主权和治权不可分割,拒绝加入全球化进程,从而丧失本民族和国家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机遇。全球化真正挑战的不是国家主权,挑战国家主权的理论根本不成立,全球化挑战的是政府具体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即治权。在相互依赖的全球化进程日益深化的今天,为了民族主权国家最高的国家利益,提出了对治权进行自主限制的要求,这可从以下两个层面来加以说明。

第一,相互依赖是双向的、互动的、不对称的。一般而言,依赖是指受到外部力量支配或者极大影响的一种状态。相互依赖最基本的含义是彼此相依赖,在国际政治中,相互依赖是指国家之间或不同国家中的行为体之间相互影响的情形。首先,这表明此种依赖和影响是相互的、双向的、互动的,不是一方完全依赖或影响另一方,而是处于依赖关系中各主体的双向影响和依赖。其次,相互依赖不意味着相互间的完全均等依赖,在行为体相互交往中,最有可能的是行为者提供影响力的为依赖关系中存在的不对称状况。对治权进行自主限制是为了从相互依赖中获得国家利益,其出发点旨在维护和巩固主权而不是对主权的削弱和破坏。

第二,对治权的自主限制必须把握一个“度”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度就是国家的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性,也就是坚持国家主权这个原则。对治权的自主限制的数量多少不会影响国家主权的性质,只要这种限制不对主权最高权威造成破坏和侵害,主权国家为了自己的根本利益或长远利益,对治权进行自主限制而不是被动限制,是主动限制且是有限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本质上说并不是放弃这些权力,只是共同行使这些权力而已,如果这种限制损害了主权的最高原则,则可以随时收回这些权力,主权国家的本质和最高原则不容侵害。

3、坚持主权和对治权的自主限制有机地辩证地统一。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经济相互依赖的加深,既要对治权进行自主限制,又要坚持主权。治权的自我限制是建立在坚持主权的基础之上的,主权是在治权的自主限制中得以坚持与巩固的,两者并非是不可协调的。对于如何解决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矛盾,尤其是与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现已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我们认为解决这一矛盾可行性思路是:坚持主权和治权的自主限制有机地辩证地统一。坚持主权是因为当今世界仍然是以主权国家为主要行为体的国际社会,主权的丧失将是灾难性的和不可想象的,在非理想国际社会中,民族国家的选择只能是主权和国家利益。国家有坚持主权的必要,脱离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谈全球问题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对治权进行的限制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人类发展进入了全球化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历史发展阶段,同时当代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一些共同的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任何一国所能独立解决的,因此需要国际间的合作。国家间相互协调,国际间合作,一方面导致相互依赖的加深,另一方面要求各国须对各自的治权进行有限的自主限制,出让一部分治权,使大家能共同行使这一部分权力,并分享其利益。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发展中国家只有在与世界的其他国家、国际组织等相互关系中,才能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的实现将得益于对治权的自主限制。这不会危及国家的根本利益,相反会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所以坚持主权和对治权的自主限制有机的辩证统一,是当代发展中国家发展和后来居上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