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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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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简称“宁大”,坐落于宁波市,是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海洋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大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宁波大学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

2、“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3、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4、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其中“三位一体”招生、师范类专业仅限同类招生专业类别转专业。中外合作项目不得转出,在招生计划数内可申请转入。

6、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4、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5、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