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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作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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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偶像的作文五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不是现代人、也不是近代人,而是古代人。他身高约八尺,是北宋元帅。他骑一匹白马,舞一杆长枪。死时32岁。在风波亭遇害(被秦会杀死)。

他师傅是周同,有四位弟弟:牛皋、张显、汤怀、王贵(汤怀、王贵一样大)。身边大将有:董先、扬再兴。他打过一些著名的仗,有:大战爱华山、牛头山突围。他就是————岳飞。

偶像的作文 篇2

偶像,应该要有素养和气质。对我来说,偶像是需要有智慧的,而不是舞台上发光发热的人。他是一个表现上光亮耀眼,实际上却默默付出的人。他就是——林义杰。

林义杰他是一个不肯放弃的人。从小学时,他就很喜欢跑步,他也很清楚他自己不喜欢读书。于是,他开始勤练跑步。在体育课和放学后,他总是跑得最认真、最勤快;但是时间飞快地逝去,转眼间,林义杰已经快要上大学了,他想上城市体育大学。但是,事与愿违,林义杰的父母希望他上普通大学,于是,他与父母打赌,他如果上不了体育大学,他就放弃练跑。结果,林义杰他上了体育大学。

在大学毕业后,他参加了超级马拉松,成功横越了南极与撒哈拉沙漠,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但是,我最佩服的,是他的毅力,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欣赏他的成就,并且我想和他一样,有勇气、有决心、有毅力,不要犹豫不决,或是害怕失败。

我的偶像是林义杰,因为我觉得他比一般人都厉害,因为他有其他人所没有的,其他人认为那是没有用的--勇气与毅力。

偶像的作文 篇3

很多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周杰伦。大部分都很熟悉他,我为什么崇拜他?可能有很多人都是因为他那小小的眼睛,独特的声音,其实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又着很多心酸的故事

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的普通家庭,14岁时父母离婚了,他变得很内向,从3岁是周杰伦就开始练琴,要求的非常严格,但他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

但是,在他高中毕业后,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应聘在餐馆当服务员,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了幸运,在台湾的偶像争选节目中·,吴宗筅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给他10间写出50首歌,就挑出10首出唱片。周杰伦非常兴奋,接下来的10天,周杰伦一直在房间里,累了就在角落打个盹,饿了就吃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挣扎,他几乎是一首连着一首地创作,就这样,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工工整整。就这样。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一夜之间,华语歌坛几乎被周杰伦的歌声统治了。

明星梦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只要你肯努力,就也可以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偶像。就像周杰伦唱的《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就能够到达顶峰!

偶像的作文 篇4

“这是太空步!”当我第一次在电脑上面看到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时,我被惊讶道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神奇的舞步,而也从这一刻开始,我喜欢上了这个天才黑人。

后来,当电视上响起一首旋律,似曾熟悉,原来那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拯救世界》。听这样的歌,无需语言,因为语言已经不再成为障碍,只有音乐就足够了。我突然觉得,能够写出这样音乐的人,必须是慈悲且纯净的,必须是有着超越国界与肤色的大爱的。不然,它不会如此直接地击中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你想说很多话,但最后,却是一句也没说。

所以在这时看到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没有全面的了解,就不要轻易下结论。他不是自己印象中唱着听不懂的流行歌,扭着屁股的小丑。他是一位艺术家。而支撑这艺术的,应该是一颗心,一颗鲜活跳动,敏锐感知着这世上所有同类的幸与不幸的心。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是流淌不出那些旋律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是不可能让他成为全世界艺人中慈善捐款最多的人。说完了音乐,再说说对于“这个人”的认知。在以前,我认为这是一个“怪人”,而且这种“怪”还是负面的。迈克尔·杰克逊去世以后,报纸上也说了那起“娈童案”的真相,当年的当事人,也表达了歉意。但直到昨晚我才知道为什么迈克尔。杰克逊当年选择了庭外和解,原来是因为为了调查这起案件,法医要对他进行裸体检查,第一次检查完毕之后,他选择了庭外和解,因为他不想再有这样的第二次检查。当记者问他为何否认所有指控却又选择花钱消灾时,他说:“我不能说。”但在昨晚,我却深切地感受到了那个花费巨资建起儿童乐园,却遭遇如此变故的那个人,在没有人的夜晚,会有怎样的一种孤独与浸入骨髓的悲哀。当他躺在高压氧舱里的照片被报纸解读为“迈克尔·杰克逊为葆青春竟住高压氧舱”时,他依旧选择沉默。直到多年以后才说出真相:他在拍广告时被烧伤,获得了一笔赔偿。他将这笔赔偿全部捐给了一个烧伤治疗中心,那是治疗中心用他的捐款购买的设备,他亲自去看,去摸,最后躺到里面感受一下,于是,这样一张照片就出来了。

一个没有童年快乐的人,在尽一己之力以看到更多孩子的笑脸。如此单纯的一个想法,最后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局。

他不会是一个快乐的人。虽然他拿奖无数,虽然他在领奖台上享受全场起立的致敬,但他不会快乐。这里面自然有他性格中某些问题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我和我们,在他不停建立慈善基金与“娈童案”之间,更多关注的还是后者。

我们总是自以为对世界,对他人已经了解够多,总是习惯于根据只言片语或者一个事件来定义一个人的全部,习惯于在心底给一个人订上标签,然后按照这个标签去衡量这个人的一切。但在昨晚,我觉出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无知是我已经满足于仅仅依据自己被动获得的部分信息就匆忙定义,偏执是建立在这种无知之上的无可救药的、自以为是的宣判。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挣扎与寂寞,而这些偏执与无知,却以一种貌似公正的姿态,在一点点地漠视着什么,封闭着什么。这种偏执与无知之所以让人震憾并脸红,是因为它们在制造着隔阂与伤害,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懂得,穿过种种外表直至内心的道路有多漫长,多艰难,又有多少人在这条道路上选择了放弃,于是就有更多的偏执与无知继续跟随着我们。

所有行善的人,所有慈悲的人,所有将爱与温暖,将启示与快乐带给他人的人,都会在天国安息。迈克尔·杰克逊自然不能例外。但在此之外,请允许我在觉出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之后,一如那位感念于人类的贫困与饥饿,面对为他们筹款的歌星们时泪洒当场的埃塞俄比亚女子一样,为了自己的稍稍安心,郑重地对天国里的那个人,说一声“谢谢”。

而现在,迈克尔杰克逊已经离开四年了,不过,迈克尔杰克逊留给我们精彩的舞蹈,动人的英语音乐,以及那伟大的爱,将永远和这个世界在一起。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的心里面有个偶像,他的名字叫做郑伊健。不知道的就算了,知道的,也就不需要我介绍了。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他,并且愿意用“偶像”这个俗词,来形容他。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认识的同龄人也这样。大家如果刚认识,又没什么别的话好讲,那么就交流一下彼此的“偶像”吧,气氛就热乎多了。有次范晓首来我们这儿开歌迷见面会,我被搞到票的同学拉去了,赶上电视台的逮着问我面对“偶像”心情如何,我说“普普通通”吧。后来这段给剪了,剩下的全是狂热分子说的话,他们的小脸都激动得红扑扑的。

这两年,各路明星—内地的也好,港台的也好,还有西洋、东洋的,没少往我们这个城市来,我想我可不会去追—像我的一个女同学一样,在温兆伦住的酒店外等了一夜,毫无结果,然后在电梯里留下“温兆伦,我爱你”几个血红的字后回家就感冒了。虽然我也知道,我喜欢郑伊健和别人喜欢范晓营、温兆伦没什么区别,真的,对我来说,郑伊健是蓝色的、洁净的,像一棵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青菜。他是一个理想,但不可太靠近。靠近了,它就碎了,走了。一个在香港庙街长大的长头发年轻男人,先唱歌,后来又拍了电影,然后突然走了红,成了“神话”。我喜欢这样。他能不能当“天王”有什么关系?他歌唱得不是很好有什么关系?他死爱一个邵美琪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知道得太多,关于他,还有别的什么人。我还有作业没写完,我今年7月份就要考高中了。所以,我会隔了一段距离去欣赏他,享受他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我去看了(风云》,我找了有他做广告的画报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一个男人原来可以这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