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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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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的规定,按照省、市、县2015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镇财政监督检查效能。

乡镇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一、认真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每年对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业务管理机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30%”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的重点检查。确定对社会事务管理办,村级财务管理的村内项目建设资金以及财政所政策性补助(贴)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镇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时间安排:上半年内对财政所惠民补贴及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监管进行检查,同时对村级项目资金检查,从工程合同到工程质量严格监督检查;下半年对社会事务管理办的民政资金检查,对检查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结论。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我镇将对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类专款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财会业务经办人是否擅作其他垫支或调账。

三、全面查非税收入情况

对村镇建设管理所年度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自立项目违规收费;是否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是否应缴尽缴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等。

四、完XX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检查

按照上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由镇统一组织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检查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计财工作面临困难最大的一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财务管理新格局、预算改革新变化等背景下,计财工作需要沉着应对,顺势而为,以更高的智慧,更多的付出,争取更好的结果,力争不辜负厅党组的重托,不辜负同志们的期望。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厅党组决策部署为指针,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为基调,以提高参谋服务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为重点,以治庸提能,治懒提速、治散提神、治松提劲为突破,以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克难奋进,争先进位,全面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奋斗目标

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力争实现“破、立、严、高、强”五字奋斗目标。即:在寻求支持上,突出一个“破”字,力争农业基建、财政专项和本级预算资金总额突破历史;在登高望远上,突出一个“立”字,关注热点焦点,拟定“十三五”农业发展思路;在项目资金监管上,突出一个“严”字,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在业务水平上,突出一个“高”字,汇聚系统力量,强化素质建设,切实当好“两个专家”;在内部建设上,突出一个“强”字,建设“五型”处室,争作“两为”表率,打造一支思想可靠、作风过硬、能力突出、成效显著的工作队伍。

三、工作重点

1、登高望远,谋划大事要事。一是强化规划就是财富的理念,广开门路,问计于民,做好“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子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十三五”农业发展绘制路线图,确定时间表。二是关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会同省发改委以及厅内有关单位,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废弃物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金融支农、农业扶贫等开展专题调研,努力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三是适应发展大势,开展农业基建和支农专项管理体制调研活动,完成全厅“123”调研任务。

2、争取投资,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巩固存量。继续做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村能源、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重大项目的申报、争取等工作,争取国家投资“不掉位”。二是寻求增量。围绕习总书记“五新”要求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布置的“九项”任务,按照率先创建长江上中游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争取生态循环农业、产地烘干冷链仓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等支农项目。三是增点扩面提标。积极向政府、财政、保监等部门建言献策,推进“三农”保险工作。四是确保运转。认真落实修订后的《预算法》以及新出台的工资、奖励性补助等政策,提前预判养老保险“并轨”、“车改”等发展形势,积极争取本级预算资金,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分类配置财政资金,推进单位正常运转。五是优化结构。坚持事权财权匹配,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调整专项布局,优化支出结构。六是创新机制。继续扩大以奖代补、建后再补等范围,探讨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利用财政资金,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等,扩大政府投资乘数效应。

3、转型升级,推动示范区建设。一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二是在巩固第一、第二批示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指导第三批示范区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启动省级示范区建设,构建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信息平台,开展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估、信息发布等活动。四是开展示范区建设阶段性总结,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加大新闻报道等宣传力度,提高成果推广转化水平。五是适时组织示范区外出取经,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等。六是加强与示范区工作联系,做好分析总结,探索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4、依法理财,提高财务水平。一是做好财务制度归集、整理、宣传等工作,加大制度宣传普及以及财务业务交流工作力度。二是理顺财务关系,夯实财务基础,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信息公开、预算执行等工作。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依规、均衡和有效支出。四是围绕“八项规定”、“六条意见”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开展专项督查。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加强国资监管,推进信息化管理。六是配合做好例行审计迎审工作。七是丰富财务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振财务队伍工作激情。

5、开拓创新,深化绩效管理。一是加强围绕新颁布的预算法,打通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确支出责任,理顺管理关系,确保各项规定规范执行。二是进一步推进与完善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三是改进管理方式,把握工作节点,遵照操作规程,严守工作纪律,坚持速效兼取,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确保预算编制、预决算批复、专项下达等限时赶早完成。四是深化预算绩效考核,坚持增点扩面,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建库工作,提高评价质量,注重结果应用,力争工作进位。五是强化基建项目信息报送、做好项目延伸绩效考核等,力争工作全国一流。

6、服务中心,推进省级发展战略。一是做好脱贫奔小康、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行业扶贫等基础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发展。二是做好“616”对口支援、“1+1”民族乡镇、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大别山区革命老区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协助做好“两圈两带”、三峡库区、丹江库区移民搬迁等工作,促进农业发展,维持社会稳定。四是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援疆工作,注重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

7、聚合力量,提高协同能力。进一步增强系统意识、体系意识、协同意识、放权意识,一是加强计财系统绩效考评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系统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系统集成,适度下放支农专项、基建项目、综合开发等项目检查、验收等管理权限,发挥职能部门和市州积极性,坚持做好项目申报市州备案制度,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市州计财系统在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为省级“消解”的能力。三是确定重大选题,调动市州聚焦大事,谋划大事的积极性,增强其参谋服务能力。

8、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为目标,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加强理论学习,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注重党的建设,确保清正廉洁。强化作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修订完善计财处内部工作制度,推进依法办事,依规操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班子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五型”建设,培育处室文化,营造健康向上、注重实效、相互补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浓厚氛围,切实完成职能目标、共性目标任务,强化争先创优、着力工作创新,力争取得好的结果。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督促。坚持定期召开“一财两税”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税收进度,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将税源转化为税收,确保实现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地税的交流沟通,定期召开由财税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实现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紧跟改革步伐,推进税收改革。结合中央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搞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改革,逐步提高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加大公共支出力度,保障民生投入

2015年将继续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投入,集中财力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确保公共财政体制高效运行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口径,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和部门预算,控制“三公经费”。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国库支付网络平台,除扩大县级支付范围外,将集中支付延伸到乡镇。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扩大发卡面,提高用卡率,加大强制目录结算率。四是进一步深化“一卡通”改革。规范涉农资金发放程序及手续,加大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力度,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五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财政部门的工作,把《条例》要求与当前的各项工作配合好,推进预算编制管理、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二是将政府采购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管理和处理质疑投诉上来。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采管分离”,改变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制,将重点放到“裁判员”身上。三是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从项目申请、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选择,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签订政府采购活动,每个环节要再细化,做好每个步骤的衔接工作。

(五)加大投资评审力度,理顺评审机制

严格执行评审项目方案报批制,实行评审质量源头控制。所有评审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一律明确项目负责人,由其制定出科学、规范、详细、切实可行的评审方案,并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执行财政评审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承担”的原则,一旦出现评审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创新管理模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制订出台《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办法》、《XX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规定办法,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程序。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加大行政事业资产收益征管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

(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加大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以票管费”工作的检查力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收(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狠抓征收、汇缴、划解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强化项目、票据、专户和罚没物资源头控管。强化措施,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清缴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八)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乡镇资金、县直部门资金管理,继续完善乡镇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对乡镇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规划管理。二是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建立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大对惠农资金、民生资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各业务股室加强对自己分配、使用的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进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健全会计制度,搞好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