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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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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我们要做好回顾和梳理,写好工作总结哦。那么一般工作总结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精选6篇)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1

为加强我区住宿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住宿场所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创造良好、舒适的住宿场所环境,根据市卫生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密切结合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住宿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住宿场所23家,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其中五星级酒店(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1家,其余22家住宿场所均为三星级以下住宿场所。1家住宿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培训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注重抓落实,对监督检查情况随时进行督察,确保了专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监督所于12月7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和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集中培训,并对具体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12月14日,召开2012年海沧区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区23家住宿场所负责人2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本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住宿场所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进行了培训。

(二)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工作

1、共检查住宿场所23家,均取得卫生许可证,且在大堂醒目位置悬挂。现场检查从业人员216人,213人取得健康证,其余3人经要求整改,均按时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

2、23家住宿场所均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但有个别场所制度建立不完善、不具操作性,通过要求各场所建立日常卫生管理档案,并统一规范,均能做到制度完整,并认真落实。

3、23家住宿场所均能按规范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场所,其中21家布草采用委托洗涤单位清洗消毒的方式,并能按要求索取对方的营业执照,并签定委托洗涤合同;2家采用自洗,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22家设有茶具等用品消毒专间,另1家所有用品均采用一次性用品,未设立清洗消毒专间,一次性用品均能做到索证齐全,并严格登记使用情况。

4、23家住宿场所在大堂等公共场所均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大部分场所未设立吸烟区(室)。要求各场所在公共场所不得提供烟灰缸,要求各场所总台工作人员要劝导和制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6、发现共有5家住宿场所设置有无新风系统的客房(暗房),均已要求停止使用。

7、2011年底,我局召开了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等大型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会议,并特别强调了各公共场所应该每年对本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用品用具的消毒情况等卫生指标进行委托检测。今年来,我局卫生监督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时跟踪督促,所有住宿场所均能按规定进行委托检测。

8、我区现只有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1家住宿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该酒店能按规范建档,并做好清洗、消毒。通风管道由于技术原因暂时未能清洗消毒。

9、本次专项整治共随机抽取6家住宿场所各10件的用品用具(包括毛巾、浴巾、被套、床单、枕套等)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测定,结果合格5家,不合格1家,不合格样品1件。

(三)、专项整治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中,密切结合2012年第四季度市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针对以上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责令18家住宿场所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均已整改到位;当场行政处罚1家(警告)。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住宿场所的经营行为,强化了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和守法意识。

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2013年计划对公共浴室(特别是足浴)和连锁的美(理)发、美容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住宿场所违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等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环境。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2

为预防餐饮场所气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局要求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泗县质监局开展了餐饮场所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局长在每周一调度会均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挥协调,分管局长亲自带队进行了整治落实。成立稽查队和特设股2个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检查情况。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辆次,检查液化气充装站6家,餐饮经营单位16家,发放宣传彩页300份,撰写网站稿件3篇,制作宣传展板1块,收到自查自纠报告19份,发现隐患8处,当场整改8处,出具气瓶查验证明11份。

三、整治内容。

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整治对象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使用液化气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针对液化气石油气充装单位我们要求充装单位要完善气瓶使用登记和自有气瓶充装制度。在用气瓶需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所充装气瓶应是自有产权和托管气瓶。气瓶充装单位须持有效许可证充装;要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对瓶体颜色和永久性钢印标识、安全警示标签、安全附件是否完好齐全及充装前后进行逐只检查;充装应有可追踪性的记录,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用户供气档案及用户安全检查制度;建立送检气瓶和报废气瓶台账,保证气瓶在检验有效期内;严禁充装擅自改装的气瓶、报废气瓶和超检验期气瓶等,防止气瓶错装、混装、超装;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或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加强对本单位供气的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用气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为完成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停止供气并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于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经营单位,我们要求使用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在具有充装许可资质的充装站或具备经营资格的经销单位充气或购气,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不得入库和使用;气瓶的放置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防止瓶体腐蚀;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使用时必须直立,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卧放使用;严格按照气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气瓶在使用中如出现附件故障(如瓶阀漏气、瓶阀开关失灵等),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或充装单位做进一步处理;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灌装,不得向气瓶充装其他物质,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四、整治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液化气钢瓶安全知识和本次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的浓厚安全氛围,创造有利整治环境。二是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住建、商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联动协作机制,整体推进气瓶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各司其职消除餐饮场所气瓶安全隐患。三是对当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排查的当场予以排除。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当场予以查封或扣押。四是对液化气充装站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充装许可资格。

五、存在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我们看到当前在液化气钢瓶充装、使用环节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情况还存在,个别钢瓶超期检验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向民用液化气钢瓶掺入二甲醚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使用单位不能建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不能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餐饮经单位进行重点培训教育,力保作业人员能够争取操作;对液化气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对构成犯罪的已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但不具备充装资格的充装单位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吊销资格证,进行停业整顿,研究建立液化气钢瓶长效监管机制。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3

为认真吸取湖北省襄阳市“4.14”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 火灾形势持续平稳,XXX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综合性建筑(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危及公共安全及屡经整治多有反复的火灾隐漶,为我 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加强协调,联合行动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XXX主动协调XX,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彻底进行排查。对火灾隐患当事人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险。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排查整治,要求经营业主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确保进入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的安全。为全 人民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4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巩固20xx年我市高毒等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成果,根据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苏州市道路交通等六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安〔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全市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场、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整治工作主要成果

根据我市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了60家企业为市级重点整治单位,主要以化工、电镀、皮件、蓄电池行业为主,存在苯、铬、铅、三氯乙烯、正己烷、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等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目前已关闭企业9家,有8家企业经过工艺革新明确不再使用和生产原有害因素或更换了低毒材料。至10月底,全市有36家企业完成了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监测,占应监测数的87.8,其余5家企业已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了现场检测委托协议,确定了检测日期;31家企业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职工健康体检,占应检企业的75.6,共体检职工2057人,其余10家企业也已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了体检日期;所有重点整治企业的作业现场均按照整治要求,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标准制作和张贴高毒物品警示标志和警示牌;至今向市安监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的共100家,其中重点整治企业41家,其它企业59家,并建立了一企一档。

全市各整治单位共计约投入1682万元资金用于厂房的改建和设备的更新。拆除旧厂房2700平方米,改建、新建厂房7618平方米;另有2家电镀企业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正着手搬迁前的准备。

市专项整治办公室举办了二期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就职业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危害所造成的后果;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中的建筑、设备设施和个人预防的基本要求作了详实的阐述。共培训了安监办主任和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安监人员共44名,专项整治的60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及分管职业卫生的安技人员共82名。

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根据省、苏州市安委会整治工作要求,成立了xx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张永泉为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改选后由徐永过常务副市长为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游立志、市安监局局长殷朱、市卫生局局长殷恭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和安监局同志组成。整治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就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作了明确分工,市安监部门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整改,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和作业现场的检测,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完善有毒物品中毒预防和救治预案;市总工组织则建立工会咨询和举报电话,督促用人单位将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劳动保护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内容之中,加强集体合同的履行检查,配合行政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二、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精心布置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我市作业现场职业卫生实际情况,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安〔20xx〕15号):一是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20xx年~20xx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20xx年经卫生部门监测,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超标作业点的企业;使用三氯乙烯、正己烷、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的企业;在20xx年度职业卫生普查和职业危害专项检查中,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二是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考核、接触危害职工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设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履行职业危害申报等六项整治目标任务;三是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为了让整治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根据我市职业卫生工作实际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分五个阶段进行。

三、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力求取得整治成效。

根据我市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了60家企业为市级重点整治单位,同时把作业场所现场整治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整治初期,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铅作业企业的职工健康监护中发现职工尿铅超标现象比较突出的情况,又将铅作业企业的现场整治为此次整治的重中之重。在卫生局召开了铅作业企业法人和安技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上,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按照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不折不扣进行整改。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铅作业企业进行了三批次专项检查。通过明确整治工作各方面的重点,各镇场、部门集中力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地推开并完成了整治工作。

四、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质量。

市及各镇专项整治小组注重企业的现场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一线,在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软件资料的同时,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改造和安装。督促企业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对存在企业严重不符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条件的决不手软,实行改、停、关。镇安监办共发出整改通知52份、计178条。整治小组人员共组织五次31人次督促检查,安监局共发整改通知书17份、计106条。停产通知书2份。卫生部门在克服单位搬迁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的同时,详细周密计划部置基本上确保了这次整治任务中体检和检测任务目标的完成。7月17日至19日,苏州市安委会对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我市12家企业,对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效果深表赞赏,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通过前期整治,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我市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在对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方面,企业只重视了作业过程中的生产操作安全教育,但还存在意识教育多,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偏少,实际应用不够全面。

2.部分企业虽经过此次整治,有了较大改观,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厂房及其设施老化,电器设备安装未完全符合要求的现象还有所存在。特别是部分电镀和铅作业企业,由于在改制后租赁原有集体厂房,厂房陈旧低矮,酸雾侵蚀的情况较为严重,在整治上还存在一定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与卫生、劳动、总工会等部门加强联合,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大力整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建立起标本兼治的职业卫生长效机制,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5

根据省交通集团《转发全省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我单位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整治工作及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我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到人,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和工作能力,变“被动式”接受检查为“主动式”自检自查,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生产人后勤人员的紧密配合,我单位结合收费现场和办公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单位务会议的形式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果。要确保消防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知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

抓好消防安全教育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我单位以消防安全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冬春防火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于1月中旬组织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主要内容用电安全以及如何去防止因电器设备短路造成的火灾事故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救技能,灭火器类型及使用方法等消防知识,进一步提升职工消防安全的自觉性。

三、消防安全,警钟长鸣

为了让全体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把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深深铭记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确保收费现场及办公宿舍区的安全,不发生火灾事故,做到一旦出现不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排除和应对。我单位组织安全小组于1月份中旬组织了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火患重点排查:

一是排查办公区、仓库、发电机房、配电房、食堂、员工宿舍等处消防及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了全方位的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触电、防盗等隐患,及时督促落实了整改;

二是对收费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照明线路设备基础是否稳固、配电设施和电脑机箱内部散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短路现象,检查供配电系统有关部件是否滴水、渗油现象,严格杜绝因电器设备过热或短路造成火灾事故。

三是排查单位区消防水泵、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等相关的消防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栓能否正常开启,消防电动机是否掀动和过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使所有消防设备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通过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的技能,认真抓好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实现了年初以来无火灾事故和隐患的发生。

我单位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文件精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巩固消防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总结6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府办【20XX】8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9月初开始我镇扎实组织开展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防检查督促,全力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镇已落实整改的“三小”场所间,小娱乐场所30间,整改率达100%。在整治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密部署。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迅速成立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镇长周善荣同志担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余嘉龙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曹健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阮文正同志担任。由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文化站、城监、自来水等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精干机构,机构队伍成员多达30人,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每组的组员至少有一名安委会成员、一名派出所成员、一名工商所成员以及一名供电所成员,安委会成员负责发放告知书,派出所成员负责登记立册,工商所成员负责检查有关的证照资料,供电所成员负责检查场所内的电路开关,还联合台城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队,各部门成员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为促使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组织召开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各职能部门代表、村委会书记、治保主任以及各“三小”场所的业主(共300多人)都参加了这次动员大会,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我镇全面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联合文化站、广播站等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悬挂消防专项整治的宣传标语横幅印发消防安全宣传手册本,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报张,向“三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游宣传,将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向社会公告,大力宣传“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三小”场所业主进行自查自改。

三、措施合理,全面整改。

为切实做好“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三小”场所实行“三落实、三统一”的整改措施,采取以点带面,先重点后铺开的行动方式。三落实:1、落实发放致“三小”场所业主的告知书;2、落实“三小”场所业主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3、落实做好“三小”场所整改情况登记表。三统一:1、统一行动,精干机构成员以及工程队每天早上8时到镇安监办集中,由组长带队,到各组所负责的“三小”场所进行检查整改。2、统一配备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材,每间“三小”场所必须配备一个烟雾报警器和2个2公斤的灭火筒,当场整改,当场落实。3、统一收费,按照每个烟雾报警器120元,每个灭火筒45元的价格统一收取,当场安装,当场收取。由周善荣镇长亲临现场直接指挥。先集中精力对圩镇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按街道分成四部分,每小组负责一部分;然后再兵分四路,对浮石、镇口、上阁、六村四个片点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最后由各村委会治保主任、文书负责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

四、执法严格,效果显著。

为全面落实好全镇“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在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后,我镇组织安监、派出所、工商、供电、自来水、文化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场所,采取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实行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处理,所以我们的整改率达到100%。

五、结合实际,正视问题。

我镇这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工作离消防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我镇一些比较陈旧的“三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部分“三小”场所的业主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六、立足基础,展望未来。

为了消除“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特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将继续按照原有的整改步骤,结合兄弟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整治。

1、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使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真正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共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以防火灭火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家庭火灾扑救以及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走进村居、走进家庭。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对一些“三小”场所业主,特别是一些专项治理中碰到的钉子户进行培训,提高“三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按照“隐患不除、工作不止”的要求,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以检查整治为抓手,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