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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云阳”诗文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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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要求,落实文艺服务群众宗旨,助推“书香云阳”、“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繁荣发展我县文艺事业, 不断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特举办“锦绣云阳”诗文大赛活动

“锦绣云阳”诗文大赛征稿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云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云阳县文联)

协办:云阳县作家协会、云阳县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云阳籍(含在云阳工作、生活的外籍)文学爱好者、作家、诗人(含初中及以上学生);作品反映云阳内容的非云阳籍(含未在云阳工作、生活的)作者,均可投稿参赛。

(二)参赛要求:

1.体裁:(1)诗歌(含词、赋);(2)散文(含随笔)。

2.内容:讴歌时代,弘扬主旋律,彰显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美好生活;抒写云阳历史、人文、自然山水等;反映云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成果等,思想健康、艺术性高、感染力强、传递正能量的`作品。

3.要求:(1)凡投稿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未在国家各级正规报刊(内刊号除外)上公开发表过,抄袭作品严禁参赛并文责自负,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2)诗歌在80行以内,组诗不超过200行;散文、随笔3000字以内。诗歌类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组诗限1件;散文类作品限1件。

(三)征稿时间:自该《启事》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止,以发送日期为准。逾期来稿不纳入参赛范围。

(四)投稿形式: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本附件(Word文档)发至邮箱:,并注明“锦绣云阳”参赛作品字样和作者固定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拒受纸质件。

三、奖项设置

(一)诗歌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二)散文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获奖作者均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征文评选

1.由“锦绣云阳”诗文大赛组委会邀请著名诗人、作家、评论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的初评和终评。

2.获奖名单在有关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成果利用

凡获奖作品归主办单位无偿使用,在《长河》文艺杂志开辟专栏刊发本次大赛优秀作品;举办“锦绣云阳”专场诗文朗诵会;争取适时出版优秀作品专集。

六、其他事项

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云阳县文联(双江街道杏花路2号4楼),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23)55668100、赵老师(023)55668963。

“锦绣云阳”诗文大赛组委会

2016年7月26日